员工《博士后出站“市内”(原户口为北京市集体户口)》办理指南
2022-07-18
办理条件
通过博管站审批通过的员工,申请人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京无房,符合落户条件并通过线上审核批准后方可邮寄纸质材料
办理方式
关注“FESCO服务”微信公共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邮寄材料至指定地址(不接收到付,建议使用顺丰,避免材料丢失),详见附件操作流程
所需材料按照线上要求进行上传,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需进行邮寄:
1. 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2. 户口迁移证(左侧须有两个骑缝章,下方需要有两个章),可见下方迁移证模板;有效期留出至少2周时间
3. 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原件(有效期内,抬头给朝阳分局)
5.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具)
6. 给朝阳分局的落户地址证明原件(外企出具,去分局办理后已加盖骑缝章)
注:以上材料,3-6项已加盖骑缝章并订好,材料上应有“派出所留存”方章,本人不得拆散材料,拆散将无法收取您的落户材料
7. 迁移证复印件
8. 准予迁入证明复印件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 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复印件(有效期内,抬头给朝阳分局)
10.《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11. 给朝阳分局的落户接收函复印件(外企出具,去分局办理后已加盖骑缝章)
12. 身份证复印件
13. 迁移证为“已婚”的,提供配偶户口本首页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卡为“未婚”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首页父母双方本人页复印件
注:如实际婚况与户口卡不一致,需要提供父母双方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父母双方和配偶本人页复印件
14. 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效期至少留出60个工作日);借住亲友住房的需提供借住证明(居委会及物业出具并加盖章),并提供房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下载表格
操作流程
温馨提示
1. 提交材料时户口迁移证有效期至少留出2周时间,如不足2周请回原籍派出所进行延期
2. 集体户口落户周期为六十个工作日,落户期间户口无法使用
3. 员工提交落户材料20个工作日左右(节假日顺延),FESCO会统一电话通知到派出所办理北京身份证,请注意接听电话并按规定时间前往办理
4. 户口办理完成后可通过”FESCO员工自助服务平台”(PC端/微信端)进行查询和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