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博士后出站“市外”(原户口为京外户口)》办理指南
2022-07-18
办理条件:
通过博管站审批通过的员工,申请人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京无房,符合落户条件并通过线上审核批准后方可邮寄纸质材料
办理方式:
关注“FESCO服务”微信公共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邮寄材料至指定地址(不接收到付,建议使用顺丰,避免材料丢失),详见附件操作流程
所需材料:
按照线上要求进行上传,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需进行邮寄:
1. 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2. 北京市户口卡(各项信息填写完整;“职业”不能为学生、待业或空白;婚姻状况不能为空白;籍贯、出生地具体到县市)
3. 《入户通知单》原件(朝阳分局开具)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原件(有效期内,抬头给朝阳分局)
5.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具)
6. 给朝阳分局的落户地址证明原件(外企出具,去分局办理后已加盖骑缝章)
注:以上材料,3-6项已加盖骑缝章并订好,材料上应有“派出所留存”方章,本人不得拆散材料,拆散将无法收取您的落户材料
7.《入户通知单》复印件(朝阳分局开具)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复印件(有效期内,抬头给朝阳分局)
9.《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10. 北京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11. 户口卡为“已婚”的,提供配偶户口本首页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卡为“未婚”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首页父母双方本人页复印件
注:如实际婚况与户口卡不一致,需要提供父母双方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父母双方和配偶本人页复印件
12. 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效期至少留出60个工作日);借住亲友住房的需提供借住证明(居委会及物业出具并加盖章),并提供房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操作流程:
温馨提示:
1. 提交材料时户口迁移证有效期至少留出2周时间,如不足2周请回原籍派出所进行延期
2. 集体户口落户周期为六十个工作日,落户期间户口无法使用
3. 博士后出站市内调入员工FESCO不会通知去办理北京身份证,如需变更地址或身份证即将过期,请完成落户后到就近派出所进行办理
4. 户口办理完成后可通过”FESCO员工自助服务平台”(PC端/微信端)进行查询和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