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办——海淀区

2022-07-18

一、申请单位、个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 申请单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原则上应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1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型科技类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2. 个人:在申请单位工作满1年(12个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为1.2倍,其他除第4、5条件以外的为1.5倍。)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员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二、新办证件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为原件的四边轮廓、信息清晰有效彩色PDF扫描件

1 . 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原件。由单位在员工关联时上传,有效期截止日期前3个月以上

2.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不得为北京市集体户口或学校临时户口)

3. 《诚信声明》原件(样例见附件2)申请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应在签订日期1个月以内申报

4. 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实体卡或加盖派出所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有效期截止日期前3个月以上

(2)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3)租住房屋的提供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前3个月以上),其中租住居民户房屋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人户口簿

(4)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5)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样例见附件6),双方身份证

5. 入职本单位至今或近三年的应税材料,合成1个pdf上传

(1)2019年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样例见附件3)个人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打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定制网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images/hlwdsj_wwym/)逐页加盖用人单位财务章,并注明 “经核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2)2019年后提供《申报收入查询记录》(定制流程件附件4)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定制流程件附件5)。用“Ctrl+P”在线打印网页版后逐页加盖用人单位财务章,并注明 “经核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6. 学位证书(如无法网络查验另需提供学位认证,认证流程见附件8)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 考取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写明“本单位已核实确认真实有效”字样后签字确认扫描上传)

(2)评审获得的提供《职称证书》与《职称评审表》(写明“写明“本单位已核实确认真实有效”字样后签字确认扫描上传)

7. 学历证书(如无法网络查验另需提供学历认证,认证流程见附件7

8. 随往子女材料

(1)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随往子女系未婚生育的,提供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3)随往子女系父母离异的,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提供申请人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 系统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2.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个税扣缴和社保缴纳单位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

3. 申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住房材料必须合理合法,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房屋用途需为住宅(办公、酒店及商用房屋不属于住宅)


四、相关资料

人才业务办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版.pdf

附件10 《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定制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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