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随往变更业务——通州区
2022-07-26
同时满足以下单位及个人申请条件
一、单位条件:
1. 单位账号权限属本区管理范围内,工作居住证账号状态正常有效
2. 单位现工商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对应信息一致
3. 单位纳税地、社保缴纳地为通州区
二、个人条件
1. 持证人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
2. 随往子女的,子女需为中国大陆非京籍,高中及以下在读并未满18周岁。如为单亲子女,申请人需具备抚养权
3. 随往人员变更包括删除、变更、增加子女
申报材料:
所有上传附件中的电子材料需印章清晰、内容完整(含封面、编号页)、不得有遮挡;内容连续、方向正确;格式为PDF扫描件,每项材料小于2M
1. 诚信声明,申请人及单位法人或授权书中指定受托人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诚信声明模板)
2. 双方结婚证原件
3. 子女出生证原件
(1)夫妻离异的:另需提供申请人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申请人需具有孩子抚养权
(2)若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随往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4. 子女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5. 在读证明原件:如随往子女超过16周岁的(含16周岁),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高中及以下在读可以随往)
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陆“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点击在线办事栏目的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系统填报、资料上传和申请提交(系统填写参考:https://www.fesco.com.cn/gjjzq.html?id=844)。办理随往人员变更的请提交“证件业务信息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