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保存折相关问题》解答
2022-07-18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一、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
在职人员: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年龄(周岁) | 单位划转比例 |
35岁以下 | 0.80% |
35-45以下 | 1% |
45-退休 | 2% |
退休-70 | 97元/月 |
70以上退休职工 | 107元/月 |
(注:从生日次月开始调整)
个人缴纳金额+单位划转金额为每月医保存折入账金额
举例说明:如员工A 30岁,每月缴费工资为10000元,则每月单位划转金额为:10000*0.8%=80元,个人缴纳金额为:10000*2%=200元,因此每月员工收到的医保存折金额为80+200=280元
二、个人账户分配的时间
在职人员当月分配上个月的账户;退休人员当月分配当月的账户
三、个人账户资金到账时间
当月月底至次月5日之间
四、领取医保存折的条件
1. 职工在京首次参保且正常缴费2个月以上的
2. 单位未按时缴费,办理补缴业务后且正常缴费2个月以上的
3. 在京首次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未领取,在新单位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由新入职单位领取
4. 职工本人已领取医保存折,发生工作调动后继续使用原医保存折,无需新单位再次领取;若原单位已领取未发放到本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北京银行办理挂失业务补办医保存折
5. 在职长期驻外职工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发放至本人采集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中,无需领取医保存折;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个人账户资金发放至原医保存折(无医保存折的参照在京首次参保职工领取条件,由现单位领取)
6. 持有金融功能社保卡的无医保存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户
五、领取医保存折方式
领取地点:由公司经办人统一到社保缴纳区县指定的北京银行领取
六、领取医保存折需携带的材料
1. 已使用统一信用代码办理社保业务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带有统一信用代码的成立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仍使用社保登记证号办理社保业务的单位携带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单位介绍信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医保存折的初始密码
初始密码:000000
八、医保存折挂失
医保存折丢失后,可到北京市任意一家北京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补办存折后无需将新账号告知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