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变更
2022-07-19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6:30取号;中午12:00-13:30公积金支取开放的值班窗口数量有限,为避免等候时间过长,请您合理安排您的到访时间
办理地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雅宝路办公楼一层服务大厅(地址:朝阳门南大街14号)
办理条件:职工个人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公积金用卡、约定提取信息等提取信息发生变化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办理情形: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请务必确认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下列七种情况可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情形一:住房公积金中心录入的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与实际不一致;
需要提供下述1、2、3项材料
情形二: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婚姻状态、配偶信息发生变更
需要提供下述1、2、4项材料
情形三:住房公积金用卡信息变更
需要提供下述1、2、5项材料
情形四: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住房地址、住房支出金额,提取限额与住房实际支出不一致
需要提供下述1、2、6项材料
情形五:约定提取信息变更(包含变更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停止约定提取日)
需要提供下述1、2项材料
情形六: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户籍所在地、籍贯、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
需要提供下述1、2项材料
所需材料:
1.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请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背面“以下内容由单位经办人填写”栏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 申请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件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态变更为离婚但没有离婚证的,可提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5. 变更后公积金可用卡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
特别提示:
证件类材料请注意,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管理部将不予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