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转移
2022-07-19
特别提醒:
1. 自2018年12月27日京房公积金发201866号通知,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开通个人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结
2. 请参见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转移办事指南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5/11098845/index.html
办理情形:
情形一:账户转出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离职后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无需申请人到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情形二:账户转入
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且当前仍为缴存状态,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将已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北京公积金中心
网上办理方法:
第一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注册用户登录
第二步,网上申请录入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可根据需要打印转移申请表
第四步,办理转入业务11个工作日后,查看转移进度
注意:2021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发生转移业务的,或分中心之间发生转移业务的,由系统自动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转移人办理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