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发票
2021-12-29
作者:FESCO小编
【办理条件】:本人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或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房,能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同时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公积金可用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租住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本人签署《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在国外领取,还需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件原件一份);
6、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租房且首次用该套材料在市属管理部提取,请参照1-4项提交材料;
配偶租房且已用该套材料在市属管理部提取,并给申请人预留了提取限额,请参照1-6项提交材料;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请务必确认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表格及填写样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pdf,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样表).pdf
【特别提示】:
1、证件类材料请注意,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2、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申请人应使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发放的Ⅰ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业务;
3、租房提取可每年申请一次,每三个月可提取一次,每次申请建议一次性提供12个月的发票,以便首次提取的同时办理按季度约定提取;
4、租房提取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也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同时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5、请本人持提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支取手续,恕不接受代办。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6:30取号;中午12:00-13:30公积金支取开放的值班窗口数量有限,为避免等候时间过长,请您合理安排您的到访时间;
办理地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雅宝路办公楼一层服务大厅(地址:朝阳门南大街14号)。
相关政策执行标准以政府答复为准